去年,居住在河北省邯郸市的学生家长邢晓燕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烦恼:她女儿张惠是西安外事学院与澳大利亚TAFE南悉尼学院联合培训大专班1999年8月入学的第一届学生,至2002年毕业后,所取得的“两证”(西安外事学院和澳大利亚TAFE南悉尼学院颁发的两个毕业证),国家根本不承认这样的学历!拿“两证”找工作,工作单位根本不认可,找工作四处碰壁!学校一直没有给家长和毕业生一个满意的答复。对此,媒体曾作过报道。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年5月,实际投资人为民办西安外事学院的独立学院——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因办学条件不达标,被国家教育部勒令停止招生,这是兴华学院2009年被勒令停止招生后,第二年被国家教育部勒令停止招生。教育部明确表示,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
无独有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也因办学条件不合格而同时被勒令停止招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认为,长安学院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在陕西同类院校中的地位,与西电科大的社会声誉和地位极不相符,而且和教育部对独立学院的设置条件有不小的差距。西电科大一位副校长对长安学院学生进行解释时称,待长安学院整改,办学条件符合教育部要求时,才会恢复招生。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一事件背后暴露的,是独立学院投资方与举办方之间的矛盾。
据介绍,2004年长安学院成立时,国家对独立学院的办学条件要求较低。2008年,教育部颁布第26号令,对独立学院的设置条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办学资产必须达到3亿元,校园面积不少于500亩。而长安学院与这些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长安学院董事长张耀琪认为,这些都有客观原因,“长安学院每年学费收入的1/3,都要上交给西电科大,其他的钱既要用于教职工工资和教学开支,还要进行发展。”
张耀琪说,在校生只有达到3000人以上,学校才能够收支平衡,学校招生人数直到2007年才突破1000人,去年在校生才达到4000人,“上交后留下的钱根本不够发展”。
据了解,独立学院向举办院校上交收入的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
有关人士认为,兴华学院和长安学院停止招生事件只是独立学院矛盾的一次显露,如果不能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的矛盾显现。得知自己的学校再次被停止招生后,兴华学院的许多学生气愤不已,他们纷纷向记者表示,兴华学院连续两年被停止招生,这说明什么?说明长安大学兴华学院不具备办学资格!学校没了,2000多名在校生咋办?一种被兴华学院忽悠的感觉油然而生,学生们气愤不已。2000多名同学在学校聚在一起,要求学校能履行给学生的承诺,真正地对学生负起应负的责任来。
一位从江西远道而来求学的女生无奈地说,现在看来,兴华学院从开始招生,就本着赚钱第一,置学生的利益于不顾的目的。我们没有校舍,租人家的地方,没有操场,一学期上机课只有4节!这些不说,现在学校要倒闭了,我们将来拿着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发的毕业证书,有人承认吗?!难道我们把父母的血汗钱拿来只是为了给那些所谓的董事长来逍遥的吗?!我们有着低人一等的大学生活,连以后的工作都没有任何保障。我们上的不是幼儿园,不是拿着钱来这里吃住的!
兴华学院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气愤地说,报考学校时,兴华学院声称学校地理位置优越,师资强大,然而真相又是如何呢?学校是和民办西安外事学院北区共用校区的,这个共用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用,学生组织活动,去图书馆,甚至一些画室,计算机房都经常会遭遇外事学院学生的白眼,这些我们都忍了,但是从2008年起,学校再也没有招生,本来就是没有名气的学校,现在又遭遇停招,这让我们何去何从,我丢过女友,丢过钱,没想到竟然把学校上没了。上个月,媒体再次公布了我们学校和长安学院没有办学资格的新闻,很多学生都很茫然,很无助。曾经,我们也努力过,但是一个学校,却成为了我们命运的羁绊,本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们也希望能向长安学院的学生一样起来反抗,但是迫于学校领导的压力和外事方面的压力,我们最终没有闹起来,我们学校的辅导员总是安慰我们,我们如果闹,他们也会受到牵连,我只想说,我们即便这样,也是理智的,我们热爱我们的学校,但有时却无能为力,我真诚地求助每一位有良心的人们,也许你,或者是你的亲戚,能够为我们出一点好的办法,或者能帮帮我们。
据了解,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是2006年4月12日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6]72号),由长安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采用合作办学的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民办管理机制运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记者在长安大学的官方网站上看到,兴华学院是长安大学联合陕西鹏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斯创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举办的。办学地址在西安市长安南路4号,校园占地235亩,学院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由长安大学负责,合作方负责提供兴华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兴华学院为全日制四年本科,其招生计划由陕西省教育厅安排下达,首开专业5个,分别为建筑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环境工程专业。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由长安大学兴华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与长安大学合作举办兴华学院的陕西鹏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斯创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实际上归西安外事学院所有,换句话说,兴华学院实际上是由长安大学和民办西安外事学院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西安外事学院是兴华学院的实际出资人,办学地点就设在西安外事学院的北校区内。根据教育部2008年颁布的第26号令,对独立学院的设置条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办学资产必须达到3亿元,校园面积不少于500亩。而兴华学院与这些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此外,国家明文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独立学院,使用的费用必须是民间闲散资金。但西安外事学院的钱是学生的学费,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西安外事学院的资产归国家所有,学生的学费当然不属于民间闲散资金。
对兴华学院的来龙去脉一目了然的一位教育专家告诉记者,除了用学生的学费投资外,西安外事学院用来出资与长安大学合办兴华学院的“资产”还有外事学院的北区地皮和校舍。但众所周知,西安外事学院根本没有自己的自有校舍,西安外事学院从始至终,完全靠租赁地皮和校舍过日子。它拿来出资的地皮是租赁的,地皮上的建筑物又没有产权证,这些东西怎么就成了西安外事学院用于投资兴办兴华学院的资产了?!由此可见,兴华学院这个不合格独立学院是由西安外事学院一手炮制出来的。人们不禁疑问,这样一个由民办西安外事学院投资、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诞生的不合格独立学院是如何粉墨登场的?
有关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当前最大的忧思是能否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无论是从《民办教育促进法》还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都一再强调要端正民办院校的公益性办学思想,那就是不得“教育产业化”。而以无形资产作股的主办单位之一的公办院校,在收费伊始就收取了独立本科三分之一的学费作为回报。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院校的投资者只应该是在“事后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合理回报。并未投入有形资产、只发毕业证、校名和部分师资的公办高校,事前就拿走三分之一学费是完全不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是典型的二级学院收费双轨制的演变。无论是公办大学、民办大学特别是的民办的独立本科,有增无减的“教育产业化”势头是应该坚决遏制的!
事实上,“独立本科”这一教育产业化的怪胎,自从诞生以来,就受到全社会的诟病。我国着名民办教育家、西安翻译学院院长丁祖诒教授早就指出,金牌加身的“独立本科”以一类院校冠名为诱饵,纷纷通过降低高考录取标准、高额收费等一系列手段敛财创收,大肆掠夺本属于民办高校生源主体的落榜生群体,将近百万名生源尽收囊中。“独立本科”的粉墨登场不但会引发高校部分国有资产后期的隐形流失,无端加重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进一步恶化促进中国正规民办高教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更搞乱了中国教育领域的市场经济改革秩序!成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